文字解读: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 政策背景
根据《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水农字〔2024〕4号)及济南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统管提升管护水平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做好起步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济南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农村供水直接关系群众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为做好起步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四、重要举措
《预案》分为九个部分。
一是总则。主要从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四个方面总体概括本预案。
二是风险评估。根据起步区基本情况,对水源突发事件、配水管网人为破坏事件、输配水管爆管等事件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应急事件应对能力进行评估。
三是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从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
四是预测预警。明确了供水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方法以及预警发布与解除的具体工作举措。
五是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报告程序、内容、分级处置原则等措施,明确了应急响应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六是后期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应急事件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内容进行明确。
七是应急保障。明确了通信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经费、技术、宣传等方面保障内容。
八是监督管理。明确了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奖惩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九是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等进行了说明。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水务园林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王宜新
咨询电话:0531-6660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