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意见的公告

2025-09-09 来源: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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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社会治理部组织对2024年12月31日前管委会印发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建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建议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对上述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31-66604037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起步区社会治理部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办法

济转先管发〔2020〕2号

2

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济起管发〔2023〕14号

3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公共数据与一网通办管理办法

济起管发〔2023〕19号

4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济起管发〔2024〕4号

5

关于公布实施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直管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济起管发〔2024〕9号


附件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济起管发〔2023〕18号

2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济起管发〔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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